按照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粤卫〔2012〕16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补充通知》﹙粤卫〔2013〕66号)和清远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清远市镇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卫〔2013〕61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对申报对象进行了严格审核。现将对956名符合申领条件人员信息审核情况和27名不符合条件人员信息审核情况再次进行公示(见附表1、2),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4年5月22日--2014年5月28日)。在公示期间,如对审核情况有异议或有反映、投诉、举报等情况的,可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联系电话:
市卫计局:6610025
市财政局:6678893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6677100、6667367
附表:
1.经审核符合省规定的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情况统计表.xls(956人)
2.经审核不符合省规定的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情况统计表.xls(27人)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21日